尊敬的宗市长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聆听!
位于洞庭路西,泰达大街南侧滨海智谛山二期本来合同是今年六月底交房,可后来通知说房屋现验收合格,准入证尚在办理,预期七月十号交房,按照合同发了十天违约金,之后推迟说七月十八号办理入住,但七月十八被通知准入证还在办理,只能领装修钥匙,而且到现在电表和消防设备都不见安装,打电话询问销售和物业都不清楚准入证为何迟迟不到位,可怜的老百姓具体交房日期都没知情权,七月十日到现在违约金也不见发,望您知悉,并麻烦相关部门能为民解忧,以便更好为建设美丽滨海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谢谢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不按合同约定履约,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合同签约双方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工商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合同签约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