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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田**   提问时间: 2014-07-31 15:39
 标题:河西区龙海公寓61门一滴水没有的问题
内容:

    本人居住于河西区龙海公寓61门,关于高峰时间一滴水也没有的问题反映了无数次,给我的答复都是冠冕堂皇的答复,无非就是让我们老百姓自己协商更换管道,或者求助于居委会帮忙协商,负责人很负责人的告诉我,全楼有一户不同意的!也有把电话转到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公司给我们的答复是可以更换,但不负责协调,如果低楼层用户不同意更换水管,那他们就没办法了,那高楼层用户只能自己忍受,与哪个部门都无关。

    自来水公司可能没有协调的义务,但是总有保证居民用水的义务吧!居民由于管道问题没有水,就得自己协调,协调不成,那就活该没水吗?这个程序似乎是推卸责任吧!工作人员还有出主意让我去起诉楼下不同意更换管道的用户,请问我凭什么去起诉人家,因为归属于自来水公司管理的自来水管道不能把水送到我们家,我去起诉楼下的邻居,太笑话了!自来水公司更换管道是应该做的,但作业时遇到了困难,然后派我去解决困难(让我们楼上楼下打官司)自来水公司只坐享渔翁之利就可以了!

    就现在的情况,高峰时间一旦出现小火灾的现象,基本的灭火装备“水”是一滴没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火势慢慢变大,是不是只有产生了人员的伤亡,财产的损失,追责起来才能得到大家的重视。

    以上即是牢骚也是事实,希望政府能够理解并且能给我们一个正面的有效的解决方案!

回复部门:市水务局   回复时间:2014-08-06 10:4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自来水集团现场检查,一楼个别住户不配合楼内自来水管道改造工作,导致工程无法开展。自来水集团将会同小区居委会共同继续开展解释疏导工作,争取楼内居民尽早达成一致意见,一旦改造工作具备实施条件,自来水集团将尽快组织实施。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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