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韦德强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4年8月5日
尊敬的韦德强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一所由企业投资举办的民办高校,没有国家财政经费拨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素制定。2013年,市发改委、市教委在对我市民办高校进行成本监审、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和规范民办高校学费标准的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卫队013年招收的新生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0000元,学校可根据本校办学条件、招生规模、学科特点和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等情况,按照下浮幅度不超过20%的作价办法自行制定各专业学费标准。天津医科大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的医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如果您对该校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方面有意见,建议您直接向市教委反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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