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3月原单位辞职,没有解除劳动证明等证件,手里也没有劳动合同。新单位一直要给我上保险,但是说我得保险还在别的单位,上不了。我便与原单位沟通,原单位一直故意隐瞒,这一拖便是一年半。昨天得知原单位欠缴保险,便与他们沟通。今天再打电话,全部联系不到。
这种情况,我像监察大队反应,他们说没有办公地点不再他们受理范围之内。别无他法,我现在只能自己缴费,两万多的钱,但是没有原单位配合,我能补齐欠缴的钱么?若可以,我需要什么材料,因为根本联系不上原单位,可以强制把我的社保做减少么?
还有新单位不出具用工证明和劳动合同,如强制要求新单位出具,那我只能失业处理。
若我失业状态,再缴清欠交款项之后,是否就可以转为个人保险了,是自由的了??若不可以?那难道我一直在老单位的账号里??
归根结底,我一定要做出减少,该怎么做。
原单位拒不配合,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劳动监察大队的做法是否合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为职工办理退工退档手续。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退工退档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