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天津市光华里,是天津外贸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企业产,2010年4月1日该企业将房屋托管给天津市和平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津国土房管(2014)135号文件《市国土房管关于进一步明确直管公产住房出售相关政策的通知》”“单位产住宅出售相关政策参照本通知执行”可当我找到天津市和平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购买产权时,被告知企业产不卖,我说为什么文件规定企业产参照直管公产出售政策执行,他们说没接到通知,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为什么。
张世刚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