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同志,您好: 我在2002年购得当时的一处企业产产权的公房,后由房产经理公司(和平区成都道110号)接管成产权为‘托管产’的公房。现在不是说公产要买产权吗?我问过了说这种不能够办理,请问是这样的吗?另外, 最近又有听证会说房租要涨价30%,可我们想买产权人家不卖,现在还要被动的要涨房租,这不太合理吧。请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时,考虑周全再发布。为我们解决实现的问题。 如果您给予肯定回答托管产可以买产权,那就我的问题我要到哪里去买呢?谢谢。
杨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