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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大港区东部海明园二期住户。海明园二期自2012年交房已经过去两年时间,一期更早。
但是现在我们仍然用不上市政供电,据物业说一直使用的是工业用电,电价高且电压不稳定。反映至物业、开发商后,得到的反馈为:开发商、物业已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也已经批准,但迟迟未派人来进行设备安装和电表更换。这些中间环节是不是牵扯某些不可告人的问题,现在不得而知,政府部门还管不管,就这样把这问题扔这一两年,置小区大量居民的切身利益于不顾?
另外,小区供水十分不稳定,今天停水调试,明天管子被挖坏修管子,三天两头停水,目前正值夏季,从7月12日早停水到现在13日中午,一直停水,亦无有关部门人员出面解释。反馈至物业,物业说不管他们的事,给了自来水公司电话25990068,咨询后又说不管他们自来水公司的事,是大港水厂未事先通知降压运行,导致停水。这就是市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态度?纳税人交着税养了一帮吃闲饭的,收水费时晚一天就停水,出问题了推这推那。
以上两个问题,新区政府管得了管不了?给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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