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提拆迁,老百姓和官方都沟通困难,咱不知道剩余的款项到底能够满足多少!但是我们觉得可以多样化一些:
比如:1.依据拆迁补偿法全款给钱的是多少?
2.依据拆迁补偿法给还迁房?
3.依据拆迁补偿法给其他的还迁房?
4.依据拆迁补偿法给老百姓房子+钱?
等等!
毕竟现在供大于求,为什么不两全其美呢?现在的房子只要验收合格的,可以和开发商协调啊!这样既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人口多要大房子;人口少,要小房子!
我们觉得目前滨海新区缺少的不是钱,而是服务!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的意见转交相关部门。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