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天津河西区陈塘庄管辖片区,男方户口在外地。婚后随男方在外省生活,2006年婚后至今未生育,2009年第一次怀孕流产,以为是优胜劣汰,2010年第二次怀孕流产后到北医三院查出女方患有多囊卵巢综合症、免疫不育症,之后奔波在北京各大医院,2012年第三次怀孕又流产。现男女双方已三十多岁,想采取人工辅助生育治疗,咨询陈塘庄街道办事处,告知去双方档案或单位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初婚未育证明)由于多年就医,女方已失业,档案所在津轻人才只开具一孩证,不开具初婚生育证明,让找计生部门,推来推去的。我们只要生育一个孩子,怎么这么难!我爱人是独生子,都符合可以要二胎的政策,可是我们是生育困难户,一个孩子都这么困难。我们也不存在什么造假欺骗行为,我看病的病例收据都可以提供,现在不知道到底怎么办理!请有关部门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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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