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东丽区保利玫瑰湾二期业主,现在将本小区西门被物业单方面禁止通行的问题向贵局反映:
保利玫瑰湾已于6月20日交房,其位于小区西侧唯一与外界联系的出入口--西门,却一直迟迟不开,西门是作为本次交房洋房区的主要配套设施一并交付使用的,也是经东丽区规划局皮肤并公示的小区西侧主要也是唯一的出入口和大门,可是物业却单方面用铁锁封闭。
由于玫瑰湾本身地理位置就比较“独”,又是长纵深式设计,附近最近的菜市场也在位于河北区的大江路和海门路,距离小区至少两公里距离,门口过往公交也就只有一趟郊区线818,发车间隔经常在半小时以上,所以小区居民无论从日常生活采购还是上下班交通出行都对位于小区西侧的西门有很高的期待,因为西门有至少四个线路的公交车的始发站(608 609 911 871)、还有金钟蔬菜市场和春江里菜市场、以及小区所属社区医院也在西门外的春江里(小区很多都是刚结婚不久有孩子的年轻人,孩子每月都需要打疫苗),走西门的话也就三百米到达。所以好不容易等到上月三期交房,可是物业以不方便管理为由,迟迟不开放西门正常通行。目前小区上至六七十岁的老年人,下至怀里抱得因幼儿、还有大量的年轻公交一族,都是通过翻越或者钻爬的方式从西门出入的。近期就有好几起因此摔伤的,对此小区具名怨愤不小,也有多人多次与物业进行协调,可物业一副皮糙肉厚、奈我何的态度,很让人愤慨。
为此特发此贴,希望相关领导能从老百姓切身利益出发,真正督促物业改变这种懒惰和不作为、不要脸的服务模式。并代表小区居民有如下几点疑问,请相关部门予以回应: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西门既然作为本次交房区域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主要配套设施准予交付,是不是应该投入使用?发挥其配套设施本身应该发挥的作用,方便广大居民生活?
2.作为保利玫瑰湾如此大型新建小区,入住人口庞大,小区地理位置独辟,设计布局以长纵深为主,目前只开通快速路边的东门和满江道上的南门,位于小区最中心的16号楼至南门近一公里之远,东门虽近,但因为快速路的性质,既无公交有无出租,更无配套。所以希望全在西门了。
3.物业单方面关闭西门,符不符合规定,预收了物业费不提供最最基本最起码的物业服务,算不算违约?如果是,该不该有相关部门负起监管责任?
4.到底是谁赋予了保利物业“店大欺客”的垄断式蛮横?是谁在做物业懒惰式服务和不作为行为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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