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 肝豆状核变性 患者,这种病是一种慢性病,天津这么没有专门的医院治疗这种病,得了这种病必须每天吃药维持,每年要进行排铜,要花很多钱,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比较困难。据了解只有 安徽中医药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附院(简称:安徽中医学院神研所附院)这个医院是治疗这种病的专科医院,在医院了解到有很多地区的同病患者都能报销,这个医院属于二甲医院,咱们天津市为什么不给报销。
能不能把此医院列入报销行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解答相关事宜,告知将网民的建议会转给相关部门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