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7月8日
尊敬的段春静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物价局、武清区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物价局回复如下:您咨询的金都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房屋保证金,按规定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确认未发生损坏公共设施后,物业公司应当全部退还。
至于物业公司收取30元办理费,经我们调查实际是出入证工本费,此项收费虽然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管理范围,但物业公司为便于管理,应本着保本的原则,据实收取。经与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协调,同意将出入证工本费由30元降至5元。
武清区房管局回复如下:1、金都花园小区是未办理入住登记备案。
2、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