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7月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由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是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其中第(三)条规定 审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区房管局标志工作布属于6月至9月底对全区完全入住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情况检查验收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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