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华城领秀睦华里的业主。因为最近我们小区的私搭乱盖问题很严重,而且某些一层的业主还搭起了鸽子窝,所以小区环境也不好。我认为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或者是物业管理合同条款中应明确提出禁止一层或者是顶楼的业主私搭乱盖,违者将处罚5000-20000元。
对于某些业主持有信鸽协会的证件而搭建鸽子窝的问题,我认为应在合同中明确,不论业主是否持有此类证件,均不得私搭鸽子窝扰乱其他业主的休息和小区环境。如需搭建鸽子窝需征得周围邻居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扰民行为,同样予以拆除或处罚。
目前小区环境特别不好,所以我才会想到提这些建议!希望领导能采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要求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对该小区私撘乱盖、堆放杂物、占用绿地的违规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上报街办事处与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治理。要求该物业公司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小区开发商对小区绿地加强管理及时补种树木,回复原状。关于该小区物业私设地桩问题,区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通过业主委员会征求每位业主同意方可安装。同时,区综合执法局责成铃铛阁大队认真查处,大队立即派队员到现场勘查,现执法队员已经与养鸽子的相对人取得联系,做其思想工作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其自拆,但养鸽相对人拒不配合,执法队员将会继续关注此事,直至问题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