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7.1日早晨5点多从天津西站准备去天津站,在公交车站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儿,我说去天津站,他说让我省点钱,顺路把我送过去,很热心的把我拉上车,此时车里已经有一位乘客了。我问他有没有票,司机一指哪位乘客说他不要票,给你就行。绕了一圈后,他把那人送到地方,接着把我送到天津站后广场,张口要20元,随手找了一张发票,我问他干嘛不给我打印发票,他说打印不了了。给他20元钱给我一张13.1元的发票和一张一员的燃油附加票。由于着急赶火车,我就没和他争辩。到天津站后,朋友也是从天津西站打车到天津站,只花了18元,呵呵,这就是那位让我省钱的好心师傅办的事,18元的车程收我20元,还不给发票。他的车牌号是津E10029 ,现将问题反映给你们,请你们公正处理这种有损天津形象的行为。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们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就提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