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住房为平房改造还迁房,我的住房为南北向,但是住房的窗户正对着一面墙(8楼高,我住3楼)这面墙离我家窗户仅仅不到3米的距离,严重影响了采光,不仅常年不见太阳而且屋里光线很暗,只要家里有人就必须开灯,如同地下室一般,我丝毫没有享受到南北朝向的服务,家人常年见不到阳光,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健康,而马场房管站多年来按照正南正北收我的房费,我觉得不合理,多次交涉未果,我只要求他们给我减少一部分房钱,但是他们说:虽然你的不见阳光也是南北朝向,所以他们不同意给我减房费,工商局是我们老百姓的娘家人,我请求娘家人为我主持公道!
白玉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