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局长您好!我在2014年6月25日为我爱人参加小客车指标竞价时出现严重失误!误将10100元添成了100100元,在27日准备交款时才发现,随后立即与56912345热线联系看能不能更改,或有其他解决办法。工作人员说,系统已经生成,不能更改,只能放弃本次竞价,保证金不退,然后参加下月的竞价。我认为我的本次操作纯属失误,不存在主观故意,电脑系统是人为设定,贵单位应该以人为本,特事特办,予以更正或有其他解决办法,万不得已才求助武局长,恳请武局在百忙之余予以关注,谢谢!(申请人:王海英;申请编码:773210042256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根据您的描述,您参加6月份竞价已经成交,不能修改报价。希望您下次参加竞价输入报价时细心核对。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