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月15日工伤,停工留薪期5月29日止,目前已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尚未下达。但是在刚工作的一段时间内,单位说让我不再干原来的操作岗位,让我先处理一些事务工作。但是鉴定结束后,单位要求我回到原工作岗位。因为骨折,我暂时要求请病假,继续休养,因为暂不能干重体力劳动。在这一段时间内,单位也多次告知我,休假一段时间有可能就会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我的伤残等级还没有做出。
我想问您,如果伤残鉴定等级鉴定我有伤残等级的话。我通过单位上报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还没有批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单位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我是否还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如果不能得到工伤保险赔偿,我应该如何诉求。还有,单位是否已帮我申报工伤保险赔偿我应该如何查询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现工伤等级尚未下达。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政策比较具体,因篇幅有限无法在此一一赘述,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