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改造,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好事。更换下水,因要破坏一楼住户的地面,楼上住户分摊给一楼住户补偿款,大家也都这么认了。可是有些人.......十五经路荣兴公寓10号楼2门,一楼出租给了一个买东西的开门脸,换下水,张口找楼上住户要4000多元赔偿款,均背一家毛700元,楼上好几户都感觉有压力。想找居委会调节,可办事人员说这得你们自己解决。晕,给不了那么多钱我们就换不了下水管了?不知道政府的初衷是什么?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好事,因为.........我们就享受不到了吗???
尊敬的李海滨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大直沽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大直沽街道办事处已派人员入户做工作,协调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