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态城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收取居民取暖费不提供发票,只给一张“专用收据”。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说需拿收据到总公司财务部换取发票——总公司在另外的办公地点。
交费给发票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生态城能源公司不在交费的同时提供发票,显然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也给交费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去年已向生态城管理管理部门反应过此问题,但今年依然如此!
恳请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尽快督促其改正。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7-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生态城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向生态城能源公司了解情况。经了解,您所说的当场不能开具发票的情况属实,因系统问题,用户交纳采暖费需持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换取发票。能源公司表示:目前,针对该问题,公司正在对税务局发票领购、申报系统集成等工作进行相关准备和调试,将在近期实现窗口收费的同时完成发票打印。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