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张翰”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市场中心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3年8月22日区公务员局召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会议后,市场中心即按要求进行了申报,经审批后的工资标准为每年人均45000元(当时全区大部分事业单位审批标准均为33800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后经反复研究确定工资调整方案,于2014年1月起按新调整后的绩效工资标准进行发放,并补发了从2013年1月起的全部12个月的工资差额。
2014年4月21日区公务员局再次召开会议,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进行调整,这次的调整范围为上次调资标准未达到年人均44200元的单位,且调整后的最高标准为44200元。因该单位第一次调资标准已高于此标准,已一次性调整到位,故今年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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