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河北区建昌道房管站购买房屋产权,被告知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到齐并拍照,而且询问工作人员后得知还不止去一次,大人孩子折腾也就算了,家里有80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也许要去,太不合理了,在其他地区已经发生类似银行取钱而老人被担架抬着去的事情发生,感觉于此很相似,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提供其他方式解决。
小筠:
根据市公司统一的售房流程要求承租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18周岁以上子女及同户籍父母必须到场同时签订确认书,以保证家庭成员对购买产权这一情况的知晓权和表决权,避免在今后发生因购买产权出现家庭纠纷的情况,保护承租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鉴于反映人爷爷的情况特殊,经站领导同意由建昌道房管站两位工作人员前往反映人家中,由其爷爷亲自签署确认书并盖章后拿回。
建昌道房管站工作人员于6月20日上午与反映人和承租人分别联系,现已签订确认书,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房管站,要件已经齐全,可以进行房改售房下一步流程。
河北区房管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