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6越11日在政民零距离发表的买产权问题,贵局回答是已转交责任单位,至今未有回复,请问还需多长时间?
刘光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