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港港东新城福芳园小区的业主,福芳园小区属于和兴集团开发的。按照购房合同,2012年9月份就应该交房入住,但是它并没有如期交房,配套设施也没有跟上。最后我们因为结婚急用房,领了钥匙,但是签了一个不平等的协议,就是自己承担一切责任,与开发商无关。到现在马上两年了,我们办不下来房本,去房地产交易中心陪朋友咨询员,说福芳园还没有初始登记呢,他们说让业主找开发商。。
办不下来房本是不是就不能让孩子在附近小学上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近期已有网友反映相关情况,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关于您提到签订不平等协议及欺骗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关于孩子入学问题,可向教育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259906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