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3月转业分配到科技局上班,公积金是暂时按照个人当月工资的基数进行扣缴的,本应当在2012年的7月份给调整到正常状态,但直到现在公积金也没有调整过来,说是整个塘沽都冻结了。3年来本人公积金比同级别的损失近万元,据说也不给补发。公积金缴存处于正常状态的统一冻结是可以的,而本来处于非正常状态的(只牵涉初入职人员)公积金缴存也要冻结不给调整,给个人造成的损失也不给补缴,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合理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情况已获悉,如果您的单位少缴您住房公积金,您可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劳动合同和工资证明,所有资料原件,本人到您单位所属区的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