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华苑产业园区的一家公司工作,档案由公司放在园区的人才市场进行统一管理。2014年10月份,我将入职香港的一家公司,档案拟由个人名义放在人才市场。我想咨询下,未来这种情况,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应该如何缴纳,可否提取出来,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被新的用人单位招用后,应由新的单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更多人力社保政策您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