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居住在南开区伙单的一个拆间里,有房本(写的是已故亲人的名字,未买产权),现在要改善住房所以想把这间房卖掉。
请问,《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所提到不能出售的公产住宅中的成套伙用住宅是指伙单吗?如果是的话,我是否还有办法出售这间房?因为要买房必须需要这部分资金。
另,请问,像这种情况的伙单可以购买产权或变更承租人吗?如果可以的话,具体如何办理?
谢谢!
梅子青时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