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焦丽新,公婆住在天津红桥丁字沽十一段,政府惠民工程提升小区环境大家无不交口称赞,但这种喜悦随着一个叫昱振准物业公司的入驻戛然而止他们横行乡里,纹身刺花,牵狗骂街,打着政府的旗号乱收停车费而且没有发票。不交停车费的扎胎、划车的事经常发生,而这一切以前是没有的,群众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造成我现在不住那还的交停车费无法回家看老人。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政府在群众眼里的形象,也会影响小区的和谐、安宁。请政府有关部门管一管。还老百姓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立即与您联系了解情况,按照天津市市关于旧楼区改造后,小区全部实行准物业化管理,对于有车辆停放的小区,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允许其利用小区公共用地和道路划定车辆停车位,车辆停放人需向服务管理单位缴纳车辆场地占用费。而车辆场地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则为红桥区全区统一标准。因此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