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14年3月21日在淘宝购买了一台先科YC500的手机,用了两个月就出现了问题。2014年6月2日,第一次找到卖家询问手机出现问题如何解决,他们不理我。2014年6月3日上午,第二次找到卖家询问相关问题,他们说下午问客服。2014年6月3日下午,第三次找到卖家询问相关问题,他们说是手机屏幕坏了,但是现在公司售后部门搬迁该周不受理任何售后问题的手机,让我下一个再找他们。因为体谅他们工作不易,也怕到时候把手机弄丢,我就等了一周多。2014年6月15日晚,我第四次找到卖家,讨论手机维修问题,他们说我要承担往返邮费和手机维修费用,我一而再再而三那强调这应该是手机质量问题,哪有新手机用了不到3个月就出现问题的。他们的回答是屏幕不在手机三包服务中,我也在网上查了,在手机三包法中手机主机保修期一年,并将这一条款发给卖家看,卖家说不懂国家法律。我提出在购买手机时他们未提供发票,人家说没说过有发票。我想问问 ,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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