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10月下班途中车祸,工伤等级鉴定为10级,在社保查询网站上看到,2014年2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已发放,相关材料5月初已经提交,现在6月中旬,仍未接到领取通知,还请人力社保局督促发放,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的,自2009年9月份起,分中心采取集中开户的方式为待遇享受人建立工伤待遇社会化发放账号,每月20日通过代发机构发放,对用人单位已先行向待遇享受人支付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向分中心提供赔偿协议或先行支付待遇的原始凭证,分中心留存复印件,将待遇支付到用人单位。具体请您咨询用人单位或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