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秀城三期业主"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区建委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区建委及时与领秀城小区开发商天津市渤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联系,并展开了细致调查。
一、基本情况
领秀城“灵秀丽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3万平方米,由天津市渤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分三期建设。前两期已办理完毕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符合入住程序。三期共有8栋楼房,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住房808套,合同约定入住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3月底。由于与施工方的经济纠纷及公司资金不足,造成供热、供水、供电等配套管线未完成施工,导致无法达到入住条件。部分蓝印户口业主恐国家政策调整,明知开发商在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前提下,强烈要求分房。
二、处理意见
(一)对天津市渤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入住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交房的行为,尽快完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要件,补办准许交付使用证。
(二)天津市渤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供热、供水配套,2014年7月30日前完善供电设施。目前天津市渤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负责将装修用水引至三期,并为居民提供饮用水。
(三)对灵秀丽苑三期部分未领取钥匙延期收房的业主,天津市渤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予相应赔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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