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锦台小区30-2401将原本2室一厅的房子改成五室,并且将厨房都改成卧室,私自将燃气改接到原设计客厅做饭,每天做饭敞开大门,油烟充斥整个楼道,严重影响了该楼道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私自改接燃气也给整栋楼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完全无视住建部《商晶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的规定。本人已通过小区物业和30-2401业主沟通多次,希望其能改善一些扰民的行为,但其拒绝沟通。无奈本人只好向新北街道办和塘沽房管局,但反映过多次,至今没人处理,希望政府能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责成有关部门尽快处理贻锦台小区30-2401户的违法行为,还附近居民一个健康、安全的居住环境。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反映的情况转交区规国局进行调查,对确实存在违规的行为,该局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建议您拨打群租举报电话25861642进行举报。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