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领导您好。
我和妻子于2012年按揭购买了武清区泽信金汇湾小区的房产。2013年作为婚房入住。现在妻子怀孕了。办理孕检手续过程中得知我们小区没有居委会,不能办手续。医院建议从梅厂那边办手续。但是将来孩子要上户口,入托,就近上学等……我们不可能把小孩户口也上梅厂,然后让他在梅厂上学每天往杨村跑,也不能在家门口上学还交借读费啊。
请有关领导帮我分析下,看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想这样普遍而重要的一个民生问题应该不会没有行政或者法律手段去规范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