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号楼的住户,8号楼一部电梯超期未检测,上面的写的下次检测日期是4月到目前为止已经超期使用两个月,另一部电梯没有任何的检验检测合格标志,存在安全隐患,请尽快解决谢谢
刘女士,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即责成北辰区质监局进行核查处理。经查,国耀上河城小区(一期)在用电梯24部,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为:北京宝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为: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该小区上述24部电梯已于2014年4月25日完成定期检验,但未及时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北辰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已责令北京宝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限期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您所反映“物业公司加装刷卡系统以达到收费目的”的问题,属于物业管理问题,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建议您咨询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感谢您的留言。
天津市质监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