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公司一名一线员工,2014年我公司盈利,增涨都比较好。为什么我公司一部分员工工资增涨都没到基准线13%,公司也没明确说明原因。而且今年工作增加了强度,以前7个人的工作,现在减到6个人。工资所得还减少了。望有关政府核实。给以明确答复。谢谢各位领导。外资企业人员招工和劳动转移比较多。但是我们的工资和待遇都在被挤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并在集体合同中约定工资增长办法的,用人单位应按集体合同的规定调整工资待遇。
本市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确定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的增幅。企业工资指导线起到指导企业劳动报酬增长的作用,并不具有强制性。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调整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