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
我于2014年3月29日定购了一套由天津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宜禾.红橡公园(项目名称为:美韵园)房屋,该房屋房号为9-303。当时交认购金3万元同时开发商要求签了一个开发商自拟的认购书(照片见附件)。并没有让我签订通过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的《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在2014年4月5日通知我去售楼处交首付签合同。由于我当时生病正在医院住院无法办理,于是跟他们的销售人员说等我出院后再去办理。后来我出院后在2014年4月26日给他们的销售顾问打电话说去交首付签合同他说要跟他们领导申请等他回信。直到2014年5月28日我去他们售楼处也没有接到他的回信。等我到了售楼处后才被告知我定购的美韵园9-303房屋已经卖给他人并与他人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还说我因为迟交首付违约了,认购金3万元也不退了。
开发商违规操作一房多卖不说,还要坑我的血汗钱。找他们理论他们还态度蛮横不让见领导。老百姓还有处说理去吗?难道开发商一房多卖就没人管了吗?希望相关的政府部门给予解决。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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