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为我是天津本市户口,在我不知后果的情况下,将我档案放入劳动局,当我应聘事业单位成功,调档案时发现劳动局不能出具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导致我无法入职,对我造成严重的后果,与原单位交涉,原单位拒不承认自己做错,只给我出具我在原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本来我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因为人祸,造成现在的结局,请政府为我伸张正义,让我这个有五年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经验的硕士能够不对社会寒心,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退工退档的相关政策,关于事业单位入职问题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