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本市新蕾出版社无房老职工 ,今年59岁。根据天津市房改文件,9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老职工,应该给予一次性房帖。现在单位不按文件执行,理由是 1 已经取消福利分房 2 单位由事业转制为企业 。 我认为这不符合文件精神。希望市有关部门给予指导性解释 。 这封信是2014.3.24发出的,两个月了至今没有回复,不知道什么原因。 希望给予帮助 谢谢
2014,5,27 黄旭明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房屋补贴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