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本市居民,我过去结婚后生有一子,因为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我现在再婚,妻子为初婚,准备办准生证明,需要我再提供过去离婚的资料,可是我再婚后以为过去的资料已经没有用了,自己销毁,离婚证明和协议书也没办法补,不知道怎么办。请求您的帮助,谢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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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