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我的一间平房由天津中冶新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平改,我要新楼房时增加了40平米的面积,并一次性付清房款。2013年10月我拿到房产证后想提取公积金,把所有相关资料提交后,开发区相关部门说必须要有购房合同,否则不予提取,我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平房改造的房子都没有购房合同同,只有《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领房证时此协议被被房管局收回,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提取公积金?还有是否可以取拿房证以前的所有帐户内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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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与您电话沟通,您是在开发区农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您的公积金提取政策需咨询开发区社保中心。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