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调整2013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天津市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其中社区工作者待遇由劳动报酬、岗位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部分组成。劳动报酬,每人每月1500元。2013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
咨询劳动报酬的制定依据。如果按照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制定,是否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时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我们将尽快回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您反映社区工作者报酬问题,我们已知悉,感谢您。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调整时间为每年10月份,含劳动报酬。
20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