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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一月份通过天津欧柏威国际贸易公司到非洲务工的,工资一直由天津雷俊科技有限公司打卡发放。2008年年底成立了中国浩远集团,注册地在香港(总部在苏州相城区),但是工资一直还是由天津雷俊发放。2011年6月,浩远集团把我调到埃塞分公司项目财务负责人。因为埃塞项目属于超低价中标(中标价不到中水二局投标价的1/2),前期分包管理混乱,埃塞项目亏损严重(约2亿人民币),集团就给项目定了几个过错,埃塞分公司对我罚款1万元。公司安排我2012年4月份回国,直到10月份, 浩远集团下文件扣发我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份的绩效工资57000多元,解除合同。中间集团让我去北京代表处协助调查,差旅费也没有报销。我在家等的几个月时间也没发生活费。基本工资在2013年年初才发给我,社保在2013年9月份才给我办理完迁移。后来我通过网上苏州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申诉,他们说浩远集团在苏州没有注册,无法立案,只是到浩远集团了解了一下情况,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我一介草民没有其他门路,只有求助地方政府,我相信政府不会任由这种公司随意坑害百姓。浩远集团海外员工的工资一直由天津雷俊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在开发区第二大街银座大厦701室)发放,所以我恳请帮我讨回欠我的工资57000多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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