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我在团购上订了9张团购票,于当天晚上带着家人去那就餐,因我们有3个人不吃海鲜,其余6人均半夜上吐下泻,经去医院检查,证实是食物中毒,到现在已经第5天了,除了我的父亲因当时吃的少 症状稍轻外,其余5人均在医院输液打盐水,我们当时确实没有收集证据,所以没有证据去起诉他们,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下,为了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加强检查,不要给黑心商家可乘之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卫生局非常重视,监督员与金权道餐厅负责人调查核实,5月10日晚上大约有510人分别就餐,截止到5月21日该餐厅未接到其他顾客反映类似的问题。经现场监督检查,该单位5月10日出售的海鲜产品全部当天售出无剩余,索证材料齐全。由于海鲜类产品成本较高,截止目前该单位已不出售海鲜类产品。按照“放心餐馆”的监督要求,监督员现场对餐厅的各个操作间及食品加工环节,特别是对海鲜产品(自助区)进行细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并同时对该单位水果间和凉菜间的刀、墩和餐具消毒效果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并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应从加工制作到提供给顾客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下一步区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餐厅监督力度,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健康。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