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公司的人事。
我公司在天津委托人事代理公司“智联易才”代为处理当地人员录用退工及社保缴纳等事宜。
现有一名员工于2014年1月1日加入我公司,因故未能及时提交材料,致该员2014年1月社保及公积金未能及时缴纳。
经过咨询12333, 12333回复员工社保漏缴的,可备齐材料后申请补缴。
但智联易才回复社保对代理参保仅接受30天内备案,无法为员工补缴2014/01的保险。
不缴纳2014年1月保险,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也会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请问主管部门,怎样才能为该员工补缴2014年1月的社保。我公司可依照社保要求出具劳动合同、员工刷卡记录、工资台帐等证明文件。
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涉及具体经办,建议您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