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在网上看到新闻说天津2014年医保改革,低保困难家庭的医保有了更好的保障,我想咨询一下,那现在低保家庭医保还有门槛费吗,报销比例有多少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报销水平,将普通门急诊、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和社区服务站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急诊费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50%,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在定点医院住院不受医院级别的限定。
我市有医疗救助报销政策,您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到民政部门做认定。医疗救助报销政策您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