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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自2011年起购买了松江恒通集团开发建设的位于西青区津涞道附近的武台馨苑限价商品房,本以为这是一个美好生活的开始,可万万没有想到却成为了噩梦的开端。本人自幼丧父和母亲相依为命,靠母亲的几百元工资生活,在大学毕业工作前一直享受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由于到了适婚年龄,在家里亲戚的资助下贷款购买了舞台馨苑的限价房。在交房当日被告知需缴纳1年的物业费才能收房,无奈之下只得缴纳2,2元每平米的高昂物业费。近日物业又在没有征得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摇号分配车位,其中地上车位400个150元每月,地下车位400个350元每月。本人由于工作在寄宿制学校工作时间很早且经常需要值班,因工作需要名下有亲戚赠与的市场价值20000元汽车一辆。由于舞台馨苑是一个商品房,还迁房,和限价商品房共存的小区,贫富差距巨大。我每月工资3600元,还要还房贷和必要的生活起居,没有基本所剩无几,还要缴纳高昂的物业费,实在无力承担车位费用。但被物业告知如不缴纳车位费则不可以进入小区,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霸王条款!我感谢党和政府的政策让我能够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但作为低收入人群的我实在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住房成本。也无法接受被物业歧视。希望各位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为百姓的民生做主,为我们解决这个难题,让我们能生活的更有尊严。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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