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工作近10年的大学毕业生,原来在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工作,在2014年初找到新工作,办理了辞职手续。我的档案于2014年3月份被原单位(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退到大港劳动局(职业介绍所),后来在办理新单位(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入职存档时候才知道干部身份丢失,可能会对自己未来发展产生影响,请问如何恢复?当初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自己对此不是很了解,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我感到很无奈,请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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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