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准生证(男方)。
本人大学毕业后,户口一直留在天津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现在在外省工作,目前妻子已经怀孕(妻子是外省集体户口),需要办理准生证,所以想咨询看需要怎么办理。
谢谢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到本市一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均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省市户籍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可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