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东丽区小东庄居民,因结婚未满10年,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我市小客车摇号申请要求“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我2000年11月~2004年10月社会保险正常缴纳4年,不工作后断缴,今年1月份工作后又重新缴纳五险,我确实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保险,也不是补缴的,第一次审核通过了,我老公不同意买车,我就取消申请了,现在我老公同意买车了,我又重新提交的,为什么这次审核不通过?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5月16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指的是以指标配置月的上月为计算缴费数据的截止日期。连续缴费时间向前倒推24个月及以上,且不包含补缴。按照您描述的情况,您目前不符合增量指标的申请条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