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市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信件,现将我家关于房屋方面的困难和疑问简要叙述一下:
我叫王兆朴,是天津市南开区江安里1号楼1门5楼的一户居民,此房屋是王兆楠(我的哥哥)于1998年买下的,产权性质为企业产,房屋产权为外贸总公司津发贸易部,我于2005年从王兆楠手中买下此房居住,并迁入户口,但由于找不到该房屋所属企业法人,致使我们这栋楼中10多户房屋无人管理,过户手续也迟迟不能办理。
因为着急过户,这8、9年来,我曾无数次找过外贸总公司几位领导,给我的答复都是因其是独立法人单位,无公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我也找过市信访办、市商务委、外经贸委、都市热线和北方集团,最后还是让我继续找外贸总公司解决。由于我家现在的房本还是老房本,无人承认,致使我女儿今年30岁,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资格都被剥夺了。
2012年我市出台《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我市单位产住宅房屋管理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7号文件,让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我拿着文件找到外贸总公司津发贸易部的上级主管部门,但问题依然无法解决。在百般无奈、各级领导无作为的情况下,我只得贸然给你写信,望您在百忙当中能关注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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